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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泸州市5月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时间:2008-04-16 点击: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08年4月20日- 2008年4月29日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二科共计10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网上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5:1,其中特殊职位如果达不到5:1的,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将笔试开考比例调整为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有关情况将及时在“泸州人事在线”和“泸州人事考试网”网站上公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在笔试考试后15日内凭上述有效证件到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手续。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网上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08年5月10日8:00—5月17日24:00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rsks.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普通职位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特殊职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笔试时间:2008年5月18日。
  笔试成绩于2008年7月1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泸州人事在线”(www.lzrsj.net)“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rsks.gov.cn)网站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的,可按网络提示进行查分。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总分按100分折算,《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各占50%。
  4. 加分政策: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精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均可享受加分政策。
  截止报名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可享受笔试公共科目成绩共加5分的优惠政策,具体加分办法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各加2.5分。所加分值按规定比例折合后计入笔试总成绩。
  参加国家、我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在农村(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以外的乡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所、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和村组基层组织等)、社区(指社区基层组织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连续工作2周年及以上且服务期满的,每工作满1周年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安排在乡镇和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志愿者,1年中在村组和社区工作累计满6个月以上的,视为1年农村、社区工作经历,按上述办法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务于2008年4月30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的证明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或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工作地所在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人事局。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关键词泸州市公务员 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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