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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时间:2008-03-31 点击: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在2008年3月30日16:00后可以通过湖北人事网(www.hbrs.gov.cn)、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和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查阅各招录部门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和咨询电话等信息。对有关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与招录部门联系。
为方便考生报考,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相继公布招考政策、考务安排及有关信息等事宜,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阅。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址是湖北人事考试网。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08年4月1日8:00至4月7日24: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审查报考资格。各地、各招录部门要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认真严格审查报考者的各项资格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说明理由。各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原则上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职位计划数,并由各地、各招录部门负责通知考生到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调整报考职位或退还缴纳的报名费。省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个别特殊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视情况决定计划数。特殊职位须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
  报考省法院和省检察院(含派出检察院)的人员,请于2008年4月1日至4月2日(8:30-17:30)先分别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卓刀泉招待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438号,武汉体育学院对面)和湖北省检察官培训中心(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56号,省检察院办公大楼东侧)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其中,报考省法院的,须提供第一学历证书原件(报考初任法官职位的,还须提供司法考试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报考省检察院(含派出检察院)法律专业的,还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设此条件的除外)。
  报考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的人员,请于2008年4月1日至4月2日(8:30-17:30)先分别到湖北警官学院北校区(武汉市解放大道86号)和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武昌校区(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538号)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08年4月2日至4月9日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4月1日8:00至4月7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4月8日0: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关键词湖北省公务员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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