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忘了,当年我们是因为什么而禁放的。”北京退休干部沈有海说,“与10多年前相比,许多情况已经改变。但也有些东西是不会变的,包括当年禁放的一个重要理由:燃放爆竹所带来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23岁的媒体从业者王林认为,虽然市民支持“禁改限”者居多,但依据以人为本的原则,要求安宁生活的权利应大于娱乐权,不能简单以“民意多寡”论高下。爆竹声会对老、幼、病、弱人士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有关部门也应该关注这些“少数派”的利益。 不论是赞成者还是反对者,都不得不考虑13年前“禁放”立法者已经考虑过的问题:面对烟花爆竹,城市如何保证安全与宁静?
材料4:一位市民在北京市政府网站“首都之窗”上留言,希望政府认真考虑几个问题:解禁后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必然会增加;影响市区交通,增加交通管理、消防设施和人力等成本。 前车之鉴就在眼前。2005年春节,河南郑州先于北京解禁。结果,从农历腊月三十(2月8日)到2月l5日,郑州急救中心每天接到140多起求助电话,其中燃放烟花鞭炮致伤占2%~3%,甚至有儿童被爆竹炸死。
来自有关部门的反馈称,北京市公安机关正在制定关于对违反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现象的有奖举报办法,质监局正在起草准予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而安全生产局正在起草关于烟花爆竹专营的办法。
“立法能够反映民意民情,当然是好事。但是,良法必须落实到位,必须有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一些市民担心,管理的不到位将会造成诸多问题。毕竟,烟花爆竹所带来的污染、火灾等现实威胁,不会因为“禁改限”而改变。
材料5:在过去“禁放”的12年中,很多人确实感到被禁掉爆竹声的年越过越没劲。于是,一些人不辞辛劳跑到郊外去过瘾,另有少数胆大者则不惜为放鞭炮而甘冒违法被逮之险。这样冒险偷放的爆竹声,至少笔者每年都能听到不止一起。而申奥成功那天晚上,欢庆的鞭炮就更是理直气壮地响到了凌晨3点。这尽管同样是“违法”的,却表明,在中国人心中,确实没有什么方式比燃放鞭炮更能表达喜庆的情绪、渲染喜庆气氛的了,爆竹声很大程度上就是人们发自内心的吹呼声。
因此,北京市政府顺应多数人的意愿,在充分听证的基础上将“禁放”条例改为“限放”条例,不仅是对中国传统民俗的的尊重,也是对民众精神需求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