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公平性和科学性,深圳市公务员考试指导中心最近专门邀请了30个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专家、学者和大型企业人力资源高级管理人员来“面试”考生,非公务员考官人数占考官人数的15%,形式上、人数比例上均为我国公务员考试中前所未有。(6月6日《南方日报》)
公务员考试录用过程中缺乏独立、中立的第三方参与和监督机制,内部化为“由公务员考公务员”的基本程序格局,一直以来,是公众对公务员考试公平公正性的一个担忧之处。就此而言,深圳市在公务员考试中引进独立身份的非公务员考官参与面试的做法,无疑值得称道。这有利于提升公务员考试在基本程序上的程序正义,以及基于此的公平公正性,进而维护内在的社会公信力。
那么,如何进一步解读“引进非公务员考官”于公务员考试的公平公正价值?在笔者看来,除了“独立中立、第三方”这一要义之外,或许还存在两个更具体的视角:一是,从技术、专业的角度,来理解和把握“非公务员考官”中的“非”及其所包含的公平公正价值;二是,从公共参与的角度,来理解和把握“非公务员考官”中的“非”及其所内蕴的公平公正价值。
从报道提供的情况看,深圳人事部门更主要采取的是前一种视角,这无论是从所聘请的“非公务员”考官的专业和职业身份,还是从“为提高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公平性和科学性”的政策中,都不难得到证明。
毫无疑问,这样一种视角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包括人才选拔、考核、评价在内的人力资源管理,是一门技术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学科,离开足够的理性和专业化的科学指导,是难以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的。
另一方面,从目前我国公务员管理的专业化水平来看,强调和突出这一点也显得十分迫切和有针对性,这诚如深圳市人事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的,“深圳目前公务员管理模式是‘万金油’,缺乏针对性和专业性”。
但同时笔者也认为,后一种视角——“民主和公共参与”同样不应忽视,其内在的公平公正价值或许更大。毕竟,公务员的公共服务职业本性决定了,选拔公务员不可能只是一个技术问题,更是一个民主、价值问题。换言之,一个人是否够格当公务员,不仅取决于其所具有的各种技术化指标,也取决于他被其将要服务的公众认可和接受的程度,以及公众对其综合内在素质的评价。一句话,公务员既要科学选拔,也要民主选拔——让普通民众也可以成为某种意义上的“考官”。(作者系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