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方网,5月1日)辽宁省本溪市一则选拔干部公告引起了网民的注意。网上有帖子转载了这则公告,并称公告中提到的4名拟任本溪团市委书记、副书记的人选中,有3人的父母是本溪3里的领导。
不论此事真实与否,笔者以为公务员考试都应重新审视。当下公务员考试的弊端暴露无疑,少数垄断社会资源的“精英阶层”正逐渐将垄断面扩展到进入“精英群体”的资格,而突出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世袭化或买卖化,考试腐败的滋生,社会选拔的断裂。
在地方找个好工作花几万块钱打点已不再是稀奇,而公务员考试也要靠“硬关系”,大家似乎应经习惯了,互相交头称道这是便是社会。自隋唐以来中国一直延续的科举考试,一直到清末这种封建王朝分科考选文武官吏及后备人员的制度才算覆灭,而后的百年里不知有多少人讽刺过这种八股取试,甚至有人把它当作封建的代名词。其实,时至今日,科举制需要我们借鉴的地方并不少。
在公务员任免上我们不妨设乡试、会试、殿试,逐层选拔。乡试统考类似当前公务员考试的内容,而会试分两种,一种是直接考取地方各部门公务员的专业性考试,另一种是继续考取国家公务员的能力选拔考试,而殿试就是第二种会试选拔出来的人才再根据各部门的具体需要进行的专业性考试。
这种设想,可以使国家更加的“任人唯贤”,扩大任用面,基层群众较广泛的参与政治,行使自己服务人民的权力,成为践行基层民主的一个重要方式。而实现这种设想的能力性的选拔考试,举士时会更趋近于公平、正义,但其优点也是其局限性,即主观因素的干预。一方面大量的排除的社会关系因素的介入,防止了权贵对于社会资源的垄断;另一方面则容易造成应试主义的出现,大量“书痴”从政。
罗尔斯的《正义论》里提出,促进社会与经济的平等最重要的理由在于维护“政治自由的公平价值”以及“公平的机会平等”。其实就是两点:第一,占有多数资源的社会强势群体要给予弱势群体以救济;第二,要保证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以跨入社会强势的机会。前者无非是通过公共秩序予以物质上的救济,而后者则是一种政治资格和权力向往,一种精神的慰藉。
科举考试是一条自下而上的路,而当占有大量社会资源的权贵占据无限的机会时,自下而上的科举制无疑是社会的一条希望之路。这条路也会出现问题,但起主线就是通过逐层考试让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民众有参与政治的权力,而这种“出气口”正是缓解社会矛盾的最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