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教委机关干部及工作人员因公务外出,凡乘坐公交车的每次可获得30元奖励。这是延庆县教委为做好“节能减排、绿色出行”工作而推出的新举措。(来源:《京华时报》3月31日报道)
猛一看,又是公务员,又是公交车,还有什么节能、绿色等字眼,似乎应该奖励。回头一想,似乎有点不对:为什么公务出行就一定要派公车?谬误回归正常,却还要奖励,这未免有点自欺欺人,甚至掩耳盗铃的意味。
公车之患,早已被社会诟病多时。被百姓讽之为“屁股下的腐败”的滥用公车,不仅败坏了党和政府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也挤占和耗费了大量的财政收入。只要大小是个官,甚至仅仅就是一个公务员,似乎都可以毫无愧疚地安享公车之便,似乎都可以肆意在公车消费的“便利”中寻求那种高人一等的荣耀感。
数据统计,2004年公车消费和公款吃喝的总数高达6000亿元以上,几乎相当于财政收入的20%左右(中央党校《学习时报》第326期)。这样的数据,难道仅仅用“触目惊心”等表达一下惊讶就够了吗?
在我们国力还不强大的情况下,在众多老百姓还在为子女教育费用和全家医疗费用而忧心不已、盼望着国家和地方拿出更多的钱,实施更加全面、完善的保障制度的时候,如此巨额的税收就在某些人的屁股下,在一缕青烟中消耗殆尽,难道这样的行为是以“为人民服务”为天职的公仆应有之为吗?
治理泛滥的公车私用现象,关键在于有关监督管理制度的健全,更在于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制度的建设不能建立在一种错误的基础之上。只要公务出行就一定要使用公车,这本来就是一种长期积习而形成的谬误,本该严厉而坚决地禁止。而现在,却要以凡乘坐公交车就给予奖励的方式来予以遏制,这样的政策让人难以理解,难道那奖励的30元就不是百姓税收所赐?难道厉行节约就不是公务人员的应有之意?
建设集约型社会,节能减排,是我们一向坚持的方向,作为人民公仆的公务人员更应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以奖励的方式来遏制公车使用,不仅造成税收的继续浪费,可能导致其他腐败问题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