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惠农强农七项建议
一是稳市场。确保农产品供给充裕和农产品市场稳定,这是当前经济工作中的重大战略任务。对待当前农产品价格上涨问题,要兼顾农民和市民利益,妥善处理好农民增收和市民支出有所增加这对矛盾,坚持政府对农产品市场要进行必要的干预,平抑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
二是强基础。在当前农业发展出现重要阶段性变化的背景下,迫切需要在良种、农田水利、农技推广、质量安全体系、农机化、流通基础设施、信息服务体系、政策性保险、规模化养殖方式等方面增加对现代农业的支持力度。
三是重民生。在农村饮水、道路、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职业教育、基本医疗服务、困难群众利益保护等方面继续加大支持力度。特别是西部贫困地区,县乡财政困难,农村低收入人口比重大,生产生活环境差,饮水困难问题突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严重匮乏,农村社会事业欠账较多,需要制定更有力的扶持政策。
四是抓维权。新时期,农民需要政策激励,更需要制度公平,在制度上保障农民权益,已成为新形势下国家与农民关系的焦点。
五是推改革。主要改革措施包括: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制,使农民享受同城市居民基本均衡的公共服务;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制。
六是增投入。不能满足于在增加投入上一项一项地要钱,或每个部门都兼顾地要钱,要着眼于提出具有全局意义的重大政策举措。如发行支农特别国债或特别政策性金融债券;建立农村中长期信贷制度;出台化解农村债务的一揽子政策。
七是促协调。借政府换届和政府机构改革,应当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并要求全国成立名称统一、机构统一、职能统一的农村工作综合部门体系。
三、农村医疗改革的主要对策
1.完善涉及农村医疗改革的相关政策法规,使农村医疗改革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让新农合工作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
2.探索建立参合费收缴机制,改变目前参合费高成本收缴的状况。参合农民收取的参合费全部用于大病统筹费,不设立个人门诊帐户,减少新农合工作中的工作量,降低运行成本。
3.遵循农村医疗改革过程中的“大病统筹为主”的方针,提高起付线,增加报帐比,提高封顶线。让小病由农民自己解决,为大病的农民提供更多的经济支持。
4.加强乡镇卫生院的能力建设,国家通过相关的政策扶持(如大中专学生“服务山区计划”),尽快选派一批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并出台相关政策,保证他们的工资等相关待遇,让基层能留得住人才,使乡镇卫生院得到长足和稳定的发展,让更多的参合农民能在乡镇卫生院得到诊治,减少转往县、市、省级医疗机构诊治的人数。
5.国家有关部门应该整合现有的相关医疗保障机构,实行全民医疗保障有一个单位负责管理与实施,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科学规划支出,降低制度的运行成本,让更多的经费用在全民医疗保障上。
6. 成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和处理农村合作医疗中的重要事项。乡(镇)以下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区域内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决定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分配和作用。
7. 各级管理机构对农村合作医疗经费收支情况,应当定期清理并予以公开,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