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坚决杜绝虚假新闻的产生传播。各报刊出版单位要建立完善采编人员资格准入、采编工作流程审批、重大失误责任追究等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持新闻记者证采访制度,严把信息来源和新闻内容审核关,切断虚假新闻的传播途径,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准确。对媒体和个人蓄意炮制和炒作虚假新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国家形象和群众利益的,要按照规定对媒体和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五是清理纠正报刊出版单位违规出版行为。各报刊出版单位要开展自查自纠,坚决纠正买卖刊号、“一号多刊”等违规行为,主动撤销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擅自设立的报刊编辑部、记者站、工作站,查摆纠正本单位队伍建设、人员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